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(一般原则,不是绝对原则):
1、无机化合物
无机化合物,只要妥善保管,包装完好无损,理论上可以长期使用。但是容易氧化、容易潮解的物质,在避光、阴凉、干燥的条件下,只能短时间(1~5年)内保存,具体要看包装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。
2、有机小分子量化合物
有机小分子量化合物一般挥发性较强,包装的密闭性要好,可以长时间保存(3~5年)。但容易氧化、受热分解、容易聚合、光敏性物质等,在避光、阴凉、干燥的条件下,只能短时间(1~5年)内保存,具体要看包装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。
3、有机高分子
有机高分子,尤其是油脂、多糖、蛋白、酶、多肽等生命材料,极易受到微生物、温度、光照的影响,而失去活性,或变质腐败,故此,要冷藏(冻)保存,而且时间也较短。
4、基准物质、标准物质和高纯物质
基准物质、标准物质和高纯物质,原则上要严格按照保存规定来保存,确保包装完好无损,避免受到化学环境的影响,而且保存时间不宜过长。一般情况下,基准物质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。在常(15℃~25℃)下保存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。超过两个月要重新标定或检查之后再用。
5、培养基
培养基:按规定配制并消毒好培养基,冷至室温,保存在阴暗处(尽可能贮藏在冰箱内),配制好的培养基应在1个月内用完。
除另有规定外、试液、缓冲液、指示剂(液)的有效期均为半年。
液相用的流动相、纯化水有效期为15天。具体要看有机相合水相的比例。
除另有规定外,液体试剂开启后一年内有效,固体试剂开启后三年内有效。 内容来自网络
杭州滨和试剂微生物